·网站地图·网站简介
首  页 | 单位介绍 | 委领导 | 委属单位 | 办事指南 | 工作制度 | 通讯录 | 工作邮箱 | 网站地图
领导讲话 | 宏观经济 | 规划计划 | 重大项目 | 价格管理 | 体制改革 | 产业导向 | 政策法规 | 调查研究
网上办事 | 网上互动 | 公示公告 | 公文发布 | 工作动态 | 廉政建设 | 热点专题 | 媒体报道 | 专题视频

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四个同步”

日期:2008年5月4日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作者: 本站编辑:傅小鹏 访问:

[字体: ]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2007年我省确定了城乡同步实施、标准相对统一、经费分级负担、逐步实施到位的总体原则,将城市义务教育纳入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当年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同步;同时,我省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两为主原则(以当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免交学杂费,免收借读费,实现了城市子女与农民工子女同步2008年,我省在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又扩大到为全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了免除学杂费与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步;同时,比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费标准,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人补助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同步。这四个同步使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惠及到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 赣ICP备05002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