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发改工业字[2009]562号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南康市豪森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高档板式家具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工业字[2009]19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南康市豪森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高档板式家具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市家具产业基地。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厂房、办公楼 、职工宿舍等建筑总面积17.49万㎡,购置安装生产机械设备等;新建板式家具生产线,年产办公、居家、酒店型高档家具各5万套。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15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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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业 家具 项目 备案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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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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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