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发改社会字[2008]1110号

南昌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送南昌市进贤县中医院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及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08]27号)和《关于进贤县中医院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更改贷款国别的请示》(洪发改文[2008]49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二批计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45号)及有关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为提高进贤县中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原则同意进贤县中医院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引进数字X光机、彩超、全自动细菌鉴定仪、小C臂X光机等48台(套)医疗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欧元,申请葡萄牙政府贷款解决。
四、贷款本息偿还及汇率风险按照“谁借、谁用、谁还”的原则,由进贤县中医院承担。
五、请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印发